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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8 16:45:29 来源:北京人才招聘网
【导读】北京人才招聘网小编为大家回答北京劳动法关于生育险的问题这个问题,小编所知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待遇的一部分,其发放是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一些地区试点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加强生育和医疗保险的基金管理,扩大覆盖面,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的待遇不变,详细内容请仔细阅读下文:
北京劳动法关于生育险的问题
人社部医疗保险司有关负责人:
国家未对生育奖励假进行统一规定,新增加生育奖励假纳入生育津贴支付范围,其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生育津贴支付标准支付。但全国有七八个省市并没有延长生育奖励假,也没有增加职工生育津贴。
男职工不缴生育险?
生育险强制参保,用人单位须为所有职工缴纳。
一些公众和企业经营者认为,"男职工不生孩子,所以生育保险和男职工没关系""生育保险只是生育时有用,不再生育的女职工也可不缴纳"。
对此,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公共经济研究室主任王震表示,生育保险是法定社会保险,强制参保。生育险对应的风险是企业雇佣女职工的风险,应对的是企业的风险,而不是职工的风险。不论其用人单位有无女职工,也不论女职工是否在生育期,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其职工参加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的缴费全部由单位承担,个人无需缴费。即使一个单位都是男职工,也应该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不再生育,单位也应当继续参加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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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劳动法关于生育险的问题
文章链接:https://www.bjrszp.com/show-3975-633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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